为推动我省茶馆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升茶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扩大茶馆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湖南省茶业协会、湖南省茶叶学会、湖南省茶业协会茶馆分会将继续评定、推荐2011—2012年度湖南百佳茶馆。
推荐活动从发文之日起开始,经过各推荐单位推荐或茶馆自荐、评审、公示、确定四个阶段,最后将召开“湖南省茶业协会茶馆分会2012年年会暨湖南百佳茶馆表彰会”。望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能够代表所在城市(含县城关镇)茶馆业发展水平的茶馆参加。
一、活动原则
凡参加本次推荐的“2010—2012年度湖南百佳茶馆”以经营茶水为主,其茶馆品牌知名度位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本地区前列,消费者满意程度较高,茶馆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本省有关组织推荐(连续三届获得“全国百佳茶馆”称号可自荐)、主办单位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最终确定的原则,确保推荐和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推荐出一批代表我省茶馆业发展水平的茶馆。
二、基本条件
1、已在工商注册,并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开张的茶馆(含演艺茶馆、茶艺馆和餐茶馆);
2、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如湘茶文化特色明显,其最小营业面积可降低为150平方米;每年营业额不低于80万元,推介湘茶,在当地茶馆中有代表性,经营状况良好;
3、执行《茶馆经营服务规范》标准,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在监管部门无不良记录;
4、在岗人员应有20%以上人员持有茶艺师等级证书;
5、拥有多家连锁(加盟)店的茶馆在同一城市选择其中一家或几家店单列户头申报,不能一家申报,多家不经评定自行挂牌;
6、申报茶馆应当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如出现虚报或作假行为,取消其推荐资格;
7、会员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8、本次评比不收评比费,但奖牌制作费300元/个由茶馆自理。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各市、县茶叶行业组织(协会、学会)负责当地茶馆的推荐工作,并初步审核申报茶馆的相关材料,将符合条件的茶馆报我会,上届湖南百佳茶馆需要续评的可直接向我会申报。
2。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意见等情况,综合评审并确定“2011—2012年度湖南百佳茶馆”初选名单和“全国百佳茶馆”初步建议名单。
3。将初选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被确认为最终入选,对初选名单中的茶馆如出现争议较大、异议成立、举报属实等情况,经研究,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相应茶馆。
4、召开“2011—2012年度湖南百佳茶馆表彰大会暨湘派茶馆高峰论坛”;对荣获“2011—2012年度湖南百佳茶馆”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申报须知
1、按照表格(详见附件一)要求自制“2011—2012年度全国百佳茶馆申报表”或登陆以下网站复制申报表,湖南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网站:
http://www.hntptea.com,湖南茶网
http://www.hncha.cn、中国名茶网:
http://www.hntptea.com;茶学网:
http://cqz.cqztea.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日。
3、推荐或自荐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茶馆协会信箱:
hn_teahouse@163.com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贺益娥,手机:13875875172
肖蕾 手机:1357485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