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行空
2007年2月10日至11日,国家认监委在京组织召开了茶叶、水产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审查会。
来自国家标准委、中国水产学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单位的23名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并分别对
《良好农业规范 第12部分 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良好农业规范 第13部分 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等17项国家标准逐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查组专家认为,该系列标准结构合理、体系比较完整,发展了我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体系,是我国“七五”至“十五”期间茶叶、水产科研成果和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集成和凝练,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技术保障。标准既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又符合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国茶叶、水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据咨询专家陈奇志介绍:国家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B/T20014)为系列标准,2005年11月12-13日已审定了11个部分。第1部分:术语;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9部分: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第11部分:畜禽公路运输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陈奇志认为:该系列标准第12部分和第13部分的制定、发布实施,有助于提升茶叶、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助于保障我国茶叶、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助于我国茶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但要真正规范我国茶叶种植和水产养殖生产与经营活动,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陈奇志还认为:各级行业协会、学会要成为贯标的主力军,对于已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农业组织,政府要给予重奖。
(资料来源:
www.zgmc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