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茶叶(业)学(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有关茶场(厂)、茶叶公司:
在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首届“国饮杯”全国茶叶评比(第一阶段)于2010年8月5日圆满结束。本次评比共收到全国18个省、市选送的302只茶叶样品。依据《“国饮杯”大宗茶评比办法(试行)》,严格规范评比程序,设立督察组,全程督查报分,由杭州市公证处全程公证,共评出特等奖43只,一等奖134只,获奖率为58.6%。第二阶段茶叶评比茶样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送样单位要求至少具有500亩以上生产基地和5000公斤以上的产量;
2.征集范围:
六大茶类(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茶制品、特种茶等;
3.茶样要求:一芽二叶或同等嫩度对夹叶及以上的鲜叶制成的各类茶叶,不收名茶以及用单芽和一芽一叶为原料制成的茶。(请严格按照要求送样,不符合要求的茶样,不负责退样、退款。)
4.申报材料:送样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评报名表(用正楷字或打印);有机茶必须附有机茶颁证机构颁发的“有机茶证书”复印件;参赛的茶叶如已制定企业标准的,请在报名表上填写代号和制定年月;如有注册商标的,请附注册商标登记证复印件;送样单位为独立法人,请附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有意参加评比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寄到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
5.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6.第二阶段送样时间: 2010年10月20日以前(双休节假日除外);
7.样品数量:每个参评茶叶样品从一个批次中,扦取1公斤送寄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请注明生产批次号,由中国茶叶学会派工作人员随时抽查。茶饮料1000毫升,速溶茶250克;
8.寄样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内,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邮编:310008
联系人:吴海燕、司智敏、任鹏、段文华、梁超杰、周智修
电话:0571-86653176、86653865、86653170
传真:0571-86653176、86650477、86650056
样品可邮寄或派人直接送达。邮寄时请用无异味的铝箔袋密封,注意防潮,外加木箱,切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以防异味污染。样品请注明“‘国饮杯’全国茶叶评比”字样。
二、评比方法
1.评审团由专家评审组和消费者评审组组成,打分各占70%和30%;专家评审组专家由领导小组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不带样参评,消费者评审组由各地区消费者组成;由工作人员编制密码,采取密码审评,请公证处全程公证。
2.本次评比设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比例由领导小组根据参赛茶样的总体水平而定。连续三届参赛并获奖者,颁发金、银奖牌;
3.中国茶叶学会为每只茶样提供评审结果,为获奖茶样颁发获奖证书;
4.评比结果网上公示,如有购买其他单位产品参评,经核实,取消获奖资格。
三、样品检测与评审费
每只样品交纳评审费1000元,可银行汇款,也可邮汇。
开户:杭州银行之江度假区支行
帐号:77418100017200
户名:中国茶叶学会
款到后即开具统一收款收据。
四、获奖茶样和企业宣传
1、获奖茶样在学会2010年年会等会议上进行展示,并举行颁奖仪式;
2、邀请新闻媒体对评比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获奖结果将在中国茶叶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中国茶叶》等媒体上公布。
五、其他
请各省市区茶叶(业)学(协)会和有关单位协助组织茶样,对组织20个以上茶叶参评的省份,将设“优秀组织奖”进行奖励;
附件:首届“国饮杯”全国茶叶评比参评报名表 【本网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抄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抄送:各理事,“国饮杯”全国茶叶评比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