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茶叶学会文件
中茶学字〔2009〕第2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名茶之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产茶省(市、自治区)茶业(叶)学会(协)会;各县(市)、乡级区域内的茶业(叶)协会(学会)或合作社:
新世纪以来,中国茶产业以健康、绿色的姿态迅速发展。茶园面积、茶叶产量、产值和出口量都有明显增长。2006年以来,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茶国,特别是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茶产业中成为一枝独秀,迅速发展起来,逐步成为茶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为进一步实施“名乡产名茶,名茶创名牌,品牌显名茶”的品牌战略,有利于整体宣传我国主要产茶县市(乡)的名茶,发展区域经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国名茶之乡评选办法(试行)》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2010年将开展第二届“中国名茶之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参加“中茶杯”或省市级以上名优茶评比并且有获奖
(二)区域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0个以上,并有注册商标
(三)生产基地茶园面积5万亩以上,名优茶生产规模占30%以上,相对产值达5000元/亩;
(四)主导企业执行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五)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国内同类茶叶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六)茶叶在国内外销售,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消费者满意程度高;
(七)建立了管理体系,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责任可追溯;
(八)主导茶叶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GAP认证中的任一认证;
(九)主导茶叶产品必须当年1月1日以后,经有质检资格的茶叶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中国名茶之乡”称号:
1、近三年内,产品在县及县以上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2、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3、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茶叶品质记录的;
4、有偷税漏税、掺杂使假、虚假广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有其它不符合中国名茶之乡申请条件的。
二、评选程序及方法
申请人直接从中国茶叶学会网站(http://www.chinatss.cn)或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上下载《中国名茶之乡评选申请表》,于2010年6月20日前提出申请。中国名茶之乡评选办公室根据《中国名茶之乡评选办法》对所有候选单位进行全面评估。评选委员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评选结果将于10月底前结束,在中国茶叶学会团体会员会议上予以公布同时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三、评奖费用
1.奖项的推荐、申请及初始评估阶段,收取评审费3000元
2.评选获胜单位,向“中国茶叶科技奖基金会”资助5万元经费,用来奖励为茶叶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四、审报材料
(一)《中国名茶之乡评选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和近五年茶产业发展综述;
(三)政府对茶产业支持的相关文件;
(四)行业组织成立文件;
(五)主导茶叶产品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采用标准的复印件;
(八)主导产品获奖情况及证明(主要为“中茶杯”参评及获奖情况);
(九)主导产品附农业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如是复印件必须加盖原检测机构公章;
(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茶叶QS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十一)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证明复印件;
(十二)通过实施茶叶发展战略,近三年农民增收情况证明;
(十三)出口量、出口国和出口额的相应证明复印件;
(十四)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参选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中国名茶之乡评选申请表》(用打印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及上述材料寄到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燕、司智敏、周智修
电 话:0571-86653176、86650477、86653170
传 真:0571-86653176/8665047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内,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邮编:310008
邮 箱:wuhaiyan@mail.tricaas.com,chinatss@mail.tricaas.com
附件:1.中国名茶之乡评选申请表
2.中国名茶之乡评审指标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抄送:各省市区茶叶(业)学(协)会、各理事
附件1
××县参加“中国名茶之乡”评选
申
报
材
料
表
年 月
附件1
中国名茶之乡评选申请表
单位全称 (盖章) | |
| 联 系 人 |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 电话/手机 | | 传真 | | 邮 编 | |
| Email | | QQ | |
| 主管行政领导 姓名 |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 电话/手机 | | 传真 | | 邮 编 | |
| Email | | QQ | |
| 历届“中茶杯”比赛或省级以上名茶评比茶样总数量 | | “中茶杯”比赛或省级以上名茶评比获奖总数量 | | 年产量(吨) | | 年产值 | |
| 区域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个) | | 名优茶占规模(%) | | 是否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和名称(需提供复印件) | |
| 相对产值(元、亩) | | 涉茶收入占当地收入(%) | | 产品注册商标名称(需提供复印件) | |
| 主导产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茶产品认证、GAP认证中有何种主证? | | 近三年组织专题研讨或技术培训班或茶事活动(次) | |
| 主导茶叶产品是否在当年1月1日以后,经茶叶检测部门检验合格 | | 茶园面积 (公顷) | | 共引进推广新技术(项) | | 共引进推广新品种(个) | |
| 良种普及率 | | 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数 | | 科 技 人员数 | | 主导主品市场占有率 | |
| 接受(评茶)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 有机茶(亩) | | 无公害茶园面积(亩) | | 绿色食品茶园(亩) | |
| | | | | | | | | | | | |
| 3~5年内历届“中茶杯”参评茶样总数量和省级以上名茶评比 | | 3~5年内“中茶杯”比赛和省级以上名茶评比获奖数总数量 | | 5年内共引进推广新技术(项) | | 5年内共引进推广新品种(个) | |
| 主导产品名称 | | 主导产品面积(亩 | | 主导产品年产量(吨) | | 主导产品年产值(万元) | |
| 通过QS认证企业(个) | | 地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 | | 3~5年内农民收入情况 | | 政府对茶产业政策和经费的扶持 | |
| 标准制定和执行 | | 区域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 | | | | | |
注:此表可复印,所填数据为该行政区域内数据,如空间不够,可另附纸。(用打印件)
请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