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标准
安 溪 乌 龙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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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溪乌龙茶历史悠久,驰名中外,是我国的名牌、优质、特色产品,是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由于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安溪乌龙茶的质量,规范安溪乌龙茶的市场秩序,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1 -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3一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进行起草编写。
本标准于2000年7月2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溪县技术监督局、安溪县茶果局、安溪茶厂
本标准起草人:周东文、黄火良、王进东、黄淑惠、陈革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溪乌龙茶的定义、分类与分级、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安溪乌龙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009.57 -1996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302—1987茶 取样
GB/T8304 -1987茶 水分测定
GB/T8306—1987 茶 总灰分测定
GB/T8311 —1988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9679 -1988茶叶卫生标准
GB/T14487 -1993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SB/T10035—1992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95 -1992茶叶储藏养护通用技术条件
SB/T10157 - 1993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DB35/SB02 -1999福建省乌龙茶产(商)品标准样
DB35/370—1 999安溪铁观音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溪乌龙茶
用安溪乌龙茶茶树新梢经过晒青一凉青一摇(凉)青一杀青一揉捻一初烘一初包揉一复烘一复包揉(定型)一烘干等十大工序制成毛茶,再经过拼配、筛分、风选、拣剔、干燥等工序精制加工而成,具有安溪乌龙茶品种特征和品质特点的茶叶产品。
3.2 铁观音
按DB35/370的规定执行。
3.3 色种
用安溪乌龙茶茶树品种(铁观音除外)的鲜叶,并用安溪乌龙茶的制作方法,制成的成品茶为色种茶。
3.4 本山
用安溪乌龙茶本山茶树品种的鲜叶,本山是色种的一种主要品种。
3.5 黄金桂
用安溪乌龙茶黄旦茶树品种的鲜叶,并用安溪乌龙茶的制作方法,制成的成品茶为黄金桂茶叶。黄金桂是色种的一种主要品种。
3.6 毛蟹
用安溪乌龙茶毛蟹茶树品种的鲜叶,并用安溪乌龙茶的制作方法,制成的成品茶为毛蟹茶。毛蟹是色种的一种主要品种。
4、分类与分级
4.1 分类
安溪乌龙茶分为两大类,即:铁观音、色种。本山、黄金桂、毛蟹是色种类中的主要品种。
4.2 分级
4.2.1 铁观音产品按DB35/370的规定执行。
4.2.2 色种产品分为五个级别,即:特、一、二、三、四级。
4.2.2.1 本山产品分为二个级别,即:特、一级。
4.2.2.2黄金桂产品分为二个级别,即:特、一级。
4.2.2.3 毛蟹产品分为五个级别,即:特、一、二、三、四级。
5、质量要求
5.1 感官指标
应具有安溪乌龙茶相应茶叶品种的品质特征,无非茶类夹杂物,无异味、无霉变,符合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乌龙茶实物标准样的要求。
5.1.1 铁观音
铁观音产品感官品质按DB35/370的规定执行。
5.1.2 色种
色种茶叶产品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l 安溪乌龙茶色种茶叶产品感官品质要求
| 项 目 | 特 级 | 一级 | 二 级 | 三 级 | 四 级 |
| | 条索 | 紧结、重实、卷曲 | 结实 | 尚结实 | 微结实 | 稍松 |
| 外 | 色泽 | 沙绿、翠润 | 油润 | 尚油润 | 尚润 | 欠油润、枯褐 |
| | 整碎 | 匀整 | 匀整 | 尚匀整 | 尚匀整 | 稍欠匀整 |
| 形 | 净度 | 洁净 | 匀净 | 尚匀净 夹细梗 | 尚匀净 夹细梗 | 稍欠匀净 略有梗片 |
| | 香气 | 清香 | 清醇 | 尚浓欠长 | 稍淡 | 稍粗淡 |
| 内 | 滋味 | 清醇甘爽、火候轻微 | 尚醇厚 火候轻 | 尚醇带涩 火候较足 | 尚浓稍粗 火候足 | 平淡带粗 火候充足 |
| 质 | 汤色 | 金黄、清澈明亮 | 金黄清澈 | 金黄 | 深金黄 | 深黄暗红 |
| | 叶底 | 肥厚软亮、匀整、红 边明显 | 软亮尚匀 红边显 | 尚软亮 尚匀整 | 软硬不匀 欠匀整稍亮 | 粗硬欠亮 |
5.1.2.1 本山
本山茶叶产品感官品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安溪乌龙茶本山茶叶产品感官品质要求
| 项 目 | 特 级 | 一 级 |
| | 条索 | 紧结较重实 | 结实、略重 |
| 外 | 色泽 | 翠绿、乌润 | 乌绿润、红点略明 |
| 形 | 整碎 | 匀整 | 匀整 |
| | 净度 | 洁净 | 净 |
| | 香气 | 清高、持久 | 清高、纯正 |
| 内 | 滋味 | 醇厚、甘鲜、火候轻微 | 清纯较鲜、火候轻 |
| 质 | 汤色 | 金黄 | 淡金黄 |
| | 叶底 | 软亮、红边明显、有余香 | 软亮、红边明 |
5.1.2.2 黄金桂
黄金桂茶叶产品感官品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安溪乌龙茶黄金桂茶叶产品感官品质要求
| 项 目 | 特 级 | 一 级 |
| | 条索 | 细秀、紧卷 | 尚细秀、尚紧卷 |
| 外 | 色泽 | 黄绿、有光泽 | 黄绿 |
| 形 | 整碎 | 匀整 | 匀整 |
| | 净度 | 洁净 | 净 |
| | 香气 | 清香持久 | 清纯 |
| 内 | 滋味 | 清醇、鲜爽、火候轻微 | 清醇、火候轻 |
| 质 | 汤色 | 金黄清澈 | 橙黄 |
| | 叶底 | 软亮、红边明显、有余香 | 尚软亮、红边明 |
5.1.2.3 毛蟹
毛蟹茶叶产品感官品质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安溪乌龙茶毛蟹茶叶产品感官品质要求
| 项 目 | 特 级 | 一级 | 二 级 | 三 级 | 四 级 |
| | 条索 | 紧结 | 结实 | 较结实 | 弯曲稍结实 | 较弯曲较粗松 |
| 外 | 色泽 | 翠润、乌润 | 乌绿尚润 | 乌绿稍润 | 暗绿带红褐点 | 暗绿带红褐色 |
| | 整碎 | 匀整 | 匀整 | 尚匀整 | 尚匀整 | 稍带匀整 |
| 形 | 净度 | 洁净 | 净 | 尚净略带 幼嫩梗 | 尚净夹 幼嫩梗 | 稍欠净略 有梗片 |
| | 香气 | 清高持久 | 较高纯正 | 清纯 | 较清纯 | 带粗味 |
| 内 | 滋味 | 清纯甘鲜 火候轻微 | 清纯较鲜 火候轻 | 醇和平正 火候较足 | 平和稍淡 火候足 | 略粗带浓 火候充足 |
| 质 | 汤色 | 金黄 | 深金黄 | 橙黄 | 深橙黄或浅红 | 橙红或清红 |
| | 叶底 | 均匀软亮,红 边明显有余香 | 软亮尚匀 红边明 | 尚均匀 有红边 | 软硬不均 有红褐叶 | 粗硬叶多 暗绿色 |
5.2理化指标
安溪乌龙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安溪乌龙茶理化指标 单位:%
| 项目 | 水分 | 碎茶 | 粉末 | 总灰分 |
| 指标 | ≤7.5 | ≤16 | ≤1.3 | ≤6.5 |
5.3卫生指标
安溪乌龙茶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79的规定。
6、检验方法
6.1感官指标按SB/T101 57的规定,并对照DB35/SB02实物标准样进行检验。
6.2水分按GB/T8304的规定进行检验。
6.3碎茶和粉末按GB/T83 ll的规定进行检验。
6.4总灰分按GB/T8306的规定进行检验。
6.5卫生指标按GB/T5009.57的规定进行检验。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安溪乌龙茶产品必须经过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方可出厂销售。
7.1.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正常生产满半年时;
c)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6。
表6 安溪乌龙茶成品茶检验项目表
| 项 目 | 要求的章条号 |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 感官指标 | 5.1 | 6.1 | 应检 | 应检 |
| 理 化 | 水 分 | 5.2 | 6.2 | 应检 | 应检 |
| 指 标 | 碎茶粉末 | 5.2 | 6.3 | 应检 | 应检 |
| | 总灰分 | 5.2 | 6.4 | 应检 | 应检 |
| 卫生指标 | 5.3 | 6.5 | / | 应检 |
7.3组批规则与取样方法
7.3.1 组批规则
产品均应以批(唛)为单位,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7.3.2取样方法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7.4判定规则与复检规则
7.4.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每个项目均符合第5章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7.4.2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中有一个项目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3 对不合格批的不合格项目应对留存样或按7。3的规定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合格者判为合 格品,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判为不合格品。
8、标志、标签
8.1 标志
安溪乌龙茶产品的标志按GBl9l的规定执行。
8.2标签
安溪乌龙茶产品的标签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9、包装、运输、贮藏
9.1 安溪乌龙茶产品的包装按SB/T10035的规定执行。
9.2运输
9.2.1装运箱茶的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
9.2.2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9.2.3箱茶在运转过程中,必须有防潮、防雨、防晒的设施,中转途中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
9.2.4箱茶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包装破损。
9.2.5箱茶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用防雨布严密遮盖和防护。
9.3贮藏
安溪乌龙茶的贮藏应按SB/T 10095的规定进行。
9.4保质期
安溪乌龙茶的保质期为1 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