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系个人意见,与任何组织的观点无关。)
作者:陈奇志
最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地理标志产品 信阳毛尖茶》国家标准已获批准,并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信阳毛尖茶的概念,即信阳毛尖茶必须是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采自当地传统的茶树群体种或适宜的茶树良种进行繁育、栽培的茶树的幼嫩芽叶,经独特的工艺加工而成,具有特定品质的条形绿茶。
对照《原产地域产品 黄山毛峰茶》国家标准(GB19460-2004),信阳毛尖茶的定义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特色。看看黄山毛峰茶定义:
黄山毛峰茶:在原产地域保护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黄山种、槠叶种、滴水香、茗洲种等地方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的良种茶树的芽叶,经特有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芽头肥壮、香高持久、滋味鲜爽回甘、耐冲泡”品质特征的茶叶。
黄山毛峰茶定义明确了具体的茶树品种,描述了成品具体的品质特征。
如果只有空泛的定义,不如不要。农业行业标准《敬亭绿雪茶》(NY/T482-2002),对敬亭绿雪茶就没有下定义。
我认为,产品标准正文已有描述,该产品的定义可以省略。
(作者系上海文化出版社《中国名茶图谱》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