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桃源野茶王地 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桃源野 茶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界定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桃政函[2004] 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南省桃源县桃花源镇、沙坪镇、芦花 潭乡、牯牛山乡、杨溪桥、茶庵铺镇、太平铺乡、西安镇、寺坪 乡、凌津滩镇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150m至600m,土壤为第四纪红壤土、板页岩、花岗岩等风 化物发育而成,土质疏松渗透力强,PH值4.5至6.0,有机质含量 2.0%以上。 (二)栽培管理。 1. 育苗方法:采用无性繁殖(短穗扦插)的方法。 2. 栽植密度:2500株至3000株/666.7m2(亩)。 3. 田间管理: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以有机肥为主。 4. 修剪:控制顶端优势,扩大立体采摘面。 (三)鲜叶采摘。 3月中旬在芽头长2cm左右时开始采摘,可采摘到10月底。 (四)加工工艺。 初制工艺:芽头摊青-杀青-清风摊凉-理条-摊凉-提香-摊凉-足 干-起锅等工序。 (五)质量特色。 1.感观特征: 外形全芽挺直,汤色嫩绿清澈,香气持久带栗香味,回味甘甜 爽口。 2.理化指标: 干茶叶总氨基酸含量≥2.0%,儿茶素总含量≥80mg/g,茶多酚 含量≥20%,水浸出物≥3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桃源县质 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 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桃源野茶王实施地 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相关资料】 桃源县行政区划 桃源县辖18个镇、20个乡、2个民族乡:漳江镇、陬市镇、盘塘镇、热市镇、黄石镇、漆河镇、理公港镇、观音寺镇、龙潭镇、三阳港镇、剪市镇、茶庵铺镇、西安镇、沙坪镇、桃花源镇、架桥镇、马鬃岭镇、凌津滩镇、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车湖垸乡、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木塘垸乡、双溪口乡、郝坪乡、九溪乡、黄甲铺乡、钟家铺乡、牛车河乡、佘家坪乡、太平桥乡、浯溪河乡、深水港乡、泥窝潭乡、兴隆街乡、太平铺乡、牯牛山乡、杨溪桥乡、寺坪乡、郑家驿乡、芦花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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