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茶叶是我县的一项传统支柱产业,是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的茶叶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现就2008年全县茶叶产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原料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抓好低产茶园改造、高优新植茶园建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努力实现茶叶产业由产量向质量和效益转变,由初级产品向品牌产品转变,推进我县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县稳定茶园面积10万亩,投产茶园8.5万亩,实现产量4680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1亿元,建新植茶园5000亩(其中市级扶持样板1000亩),低产茶园改造20000亩(其中市级扶持样板2000亩),建设良种茶苗繁育60亩共1000万株。
三、扶持政策
(一)新植茶园建设,经县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旱地每亩补助200元,稻田每亩补助300元。
(二)低产茶园改造,经县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市级样板园每亩补助60元,县级低改茶园每亩补助50元。
(三)良种繁育60亩,每亩补助400元。
(四)对2007年已验收的低改、新植茶园实行巩固扶持,其中低改茶园每亩补助20元(要求进行补植及中耕施肥管理),新植茶园每亩补助50元(要求重新进行一次盖膜及中耕施肥管理)。
(五)属扶持范围内的市、县级低改茶园,一律不得套种包谷等高杆作物;新植茶园市级样板园要求100%无性系良种;所有规划新植茶园要求100%进行薄膜覆盖。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不予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县上调整充实了县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茶叶生产的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财政加大对茶叶产业的资金投入。2008年,在规划用好市级茶叶样板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科技培训)作为茶叶产业发展的专项经费投入。另外,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将茶叶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在工作中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作风不扎实而导致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乡镇和部门,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乡镇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做好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村、组,明确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茶园低改、新植要从基础好的做起,从交通沿线做起,要做到与世行贷款项目村、新农村建设试点、上级安排的茶叶产业项目点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低改无望的茶园进行翻种或改种其它作物。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做好茶叶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抽调工作组进村入户,抓好任务的落实。要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规划、早落实。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抽调技术力量到重点乡镇举办样板。各茶叶加工企业要抓住政府推动产业发展这一有利时机,增加投入,更新机械设备,研制开发市场占有率高的名优茶品牌,构建销售网络,打开销售渠道;同时,要采取“定向扶持,定向服务,定向收购”模式建设建立自己稳定的茶叶基地。2008年,县茶叶产业领导小组确定雨晨公司和振兴茶厂两家重点企业为向省市争取资金重点扶持的企业,辐射带动茶叶产业的良性发展。同时,通过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方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对小、弱、散的企业实施整合,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四)提高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抓好茶园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工作,严禁茶农在茶叶上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茶叶生产无害化进程。各乡镇要指导好辖区内茶叶加工企业做到分级收购,体现优质优价,通过价格调节来促进鲜叶采摘质量的提高。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做好采摘技术和鲜叶分级的培训工作。质监、工商部门要做好茶叶市场准入的各项工作,搞好服务,努力提高茶叶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涉茶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2008年茶叶新植面积、低改面积、茶叶产量、工作绩效。
(三)考核办法及时间要求
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全部考核工作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奖惩办法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2008年,我县茶叶产业实行责任抵押金奖惩制度。
(一)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每人交责任抵押金5000元,农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交3000元,茶叶站站长、副站长每人交2000元,县级抽调工作队员每人交1000元,各乡镇茶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3000元,乡镇分管领导交2000元,乡镇农业中心主任交1000元责任抵押金。
(二)经过年终考核验收后,对完成任务的退还责任抵押金,并给予每人对等的资金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责任抵押金收归县茶办,用于茶叶产业的发展。
(三)责任抵押金必须在当年的2月20日前交县茶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专户存储,年终组织考核后兑现奖惩。
附件: 龙陵县2008年茶叶生产任务计划表
二○○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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